有声小说 > 都市小说 > 别叫我歌神 > 第174章:大义满腔!
    虽然从来不愿意打颜值牌,而是专心致志做音乐,但是付函毕竟是付文耀的堂哥,他们一家的基因,其实非常优秀,兄弟几个,90分帅哥是跑不了的。

    付函刚出道的时候,也是小鲜肉级别的,一身白衣,一把吉他,加上本身的底蕴与气质,简直就是白马王子,被称为“少女杀手”。

    但是岁月是把杀猪刀,随着岁月的轮回,付函就从少女杀手变成了少妇杀手、大婶杀手、大妈杀手……

    当然了,身在娱乐圈,保养比较好,加上台上的妆容,付函看起来依然是帅气逼人。

    而且,因为年龄的增长,那成熟稳重的气质,加上一身黑红配色的衣服,端庄大气,就像是古代君王。

    而站在角落里,一身白衣,下摆衬红,横吹长笛的谷小白出来时,真的像是天君降临一样。

    在谷小白的笛声响起的刹那,两个人对望了一眼。

    微微点头。

    其实,在上古先秦的礼服里,黑红二色是大夫以上才能穿的颜色,黑色的上衣,被称为玄端。

    除了玄端之外,还有素端,是凶礼之服,其实也是比玄端更高等级的场合才能穿的礼服。

    谷小白和付函两个人的服装设计,形制上并不相同,但都借用了上古先秦礼服的设计元素,一个黑红配色,一个白红配色,有着强烈的暗示。

    这两个人,和其他人都不同。

    其他人,不论是合唱团还是民乐手,甚至编钟建鼓,都是配角,都是背景。

    这两个人,才是主角!

    不,在谷小白在台上的时候,他才是主角!

    谷小白的笛子出来的时候,全场的焦点就转移了。

    当谷小白的吟唱和声响起时,之前全场拼尽全力营造出来的气氛,似乎瞬间就被刷掉了。

    什么钟鼓齐鸣,什么琴箫合奏,一切都被遗忘。

    那一瞬间,就只有一个谷小白,站在台上!

    舞台一侧,全程参与了排练的楼爷心里咯噔一下。

    糟糕!

    当初彩排的时候,灯光没有全开,谷小白也没有带妆!

    即便是这样,当初彩排的时候,付函也是拼尽全力,才压住了谷小白。

    这孩子,简直是舞台上天生的王者!

    可现在这样的谷小白,能压住吗?

    压不住会怎么样?

    压得住谷小白,付函就是这场当之无愧的第一。

    压不住谷小白,付函就是一个为了得第一,请原唱上台帮唱的心机boy!

    付函他在台上,像是已身为人王,屹立在万民之上,权力之巅。

    但一身素端,带妆状态下,俊美到不似人类的谷小白,出现在舞台上时。

    气势更盛三分。

    付函又看了一眼谷小白。

    这孩子,真是一点也没有留手,如果不是我也有两把刷子,恐怕真的要栽在这里了。

    台上,付函的表情变了。

    如果单纯比身体的机能,这个舞台上,有一个算一个,在谷小白的面前,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孩子就是一个怪物!

    五个半八度的音域,何止是变态!

    但今天,付函要唱的,不是小情的《燕燕》。

    他要和谷小白比的,也不是唱功。

    付函对着谷小白微微一笑,似乎在说。

    “小白,看着点,哥哥今天告诉你,唱歌,不只是唱而已……”

    台下,大妈的心都快萌化了。

    天哪噜,小函函和小白白,天哪噜,天哪噜!

    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少女心!

    到底哪一款才是我的菜!

    呸,成年人才不要做选择,我都要!

    舞台上,付函的身躯挺起,表情变得严肃,声音也变得极具共鸣,浑厚无比。

    就算是读了足以和历史学博士媲美的春秋史书,就算是写出来《燕燕》这样的歌,但谷小白终究是一个孩子,他对《燕燕》的理解,远远不足。

    《燕燕》是一首送别诗,可这历史上,上下五千年,送别的,何止是一个出嫁的妹妹?

    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有“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萧瑟。

    有“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惜别。

    有“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洒脱。

    有“阳关万里道,不见一人归”的失落。

    有“万里辞家事鼓鼙,金陵驿路楚云西”的豪迈。

    而《燕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首送别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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