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小说 > 穿越小说 > 大明之雄霸海外 > 第2164节 轰动一时的游记
    丰富的经历,翔实的资料使得埃里克森的《南华游记》大为出风头,他以大量的篇章,热情洋溢的语言、记述了中国无穷无尽的财富、巨大的商业城市,极好的交通设施,以及华丽的宫殿建筑和井井有条的城市街道与民居,让读者们印象深刻。

    以前不乏一些人也写过中华游记,但他们过于高大上,写得与社会有点脱节。

    埃里克森多描述市井生活,有极大的人间烟火味,尤其擅长写南华民众的吃吃喝喝,因为他就是一个饕餮之徒,是个大吃货!

    比如他有大段的篇章描述了他在旭日城夜市饱尝美味的情景,甚至不惜动用他的分红!

    “哥德堡号”滞留南华期间,船员们照发工资,但是不可能供他们挥霍,埃里克森也不例外,单是凭借工资是不够吃的。

    好在他在“哥德堡号”上的货物中占了股份,卖货后分红,他就提前预支,这才够钱支付餐费。

    于是他大饱口福,读者们就狂吞口水!

    旭日城是座移民城市,民众来自大明的五湖四海,以闽南人为多,他们的伙食有:蚵仔煎、鲜酥蚵串、鱼仔粥、蚝仔粥、鲎羹、包心鱼丸、鲜肉鱼丸、水丸汤、马鲛粳、网纱鱼卷、酥炸鱼条、捆蹄、面线糊、扁食、肉燕、烧芋果、芋包、鸡汤伊面、干拌面、卤面、莲美豆干、糯米灌大肠、猪血尾口粳、苦菜大肠汤、虾皮番薯粉团、豆签、牛肉羹、豆花、石花糕……一一有介绍,别说吃到,看得描述就令人狂流口水。

    其中蚵不仅营养丰富,且烹制的食品味道鲜美。闽南人有食粥的习惯,他们会根据季节的不同选择时令食物,调配糯米制成粥,变化多端,美味无比!

    土笋冻,是用一种生长在浅海滩涂里,像蚯蚓的软体动物熬成的胶状体,不仅美味,还能降火消炎,清凉解热。

    鲎羹是闽南特有的海产,鲎身可食,风味特殊。

    其它各地的伙食更加丰富,包括了蒙古奶茶、煎饼果子、锅贴饺子、山西刀削面、熏肉大饼、胡辣汤、牛肉烩馍、扬州蛋炒饭、蟹黄汤包、虾爆鳝面、擂茶、豆腐圆子、酸菜鱼、担担面、毛血旺、过桥米线等等,数不胜数。

    比如南华人制熏肉是将肥瘦适度的猪肉和猪下水? 加砂仁、干姜、丁香、肉蔻、肉桂等九味芳香中药材先行卤煮,熟后再行熏制;大饼系用煮肉的汤油调酥,烙制成外酥里软的大饼? 食时? 熏肉佐大饼特别味美。

    一看就知道是好肉? 相比于欧洲人的肉食,南华人舍得放香料就压倒了欧洲人的制肉,当欧洲贵族看过《南华游记》所写的熏肉? 对比于自家制肉时用的香料是比不上中国人放得多? 放得足,只觉得自家制肉索然无味!

    埃里克森还特别爱吃驴肉火烧,觉得这是“天堂的美食!”

    《南华游记》记载的食物种类过千种? 不乏有完善制作过程的描写? 后人在研究《南华游记》时认为这不仅仅是本游记? 还是本食谱。

    数年后? 一些中国驻欧洲的使节回国述职? 说到一个中国人的名声在欧洲当中是如雷灌耳? 甚至名声还在南华帝国皇帝颜常武之上。

    这个人就是南华帝国的楚国公兼资政陈衷纪,他的题辞在欧洲出了名:“人生在世,就是吃喝两事,不会吃的民族,没有发展前途!”

    欧洲人恍然大悟? 正因为中国人这么能吃? 什么都敢吃? 号称天上飞的除了风筝、水里游的除了船、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之外? 他们都敢吃(其实这是红毛番对中国人的误解,他们把中国人都当成了无所不吃的广东人!)所以中国人才会打遍天下无敌手!

    因此在欧洲掀起了一股中国美食热潮,中国美食以惊人的速度风靡了欧洲? 中国人惊讶地发现有一种商品一下子畅销起来:筷子!

    筷子是中国的伙食工具,其最早进入欧洲王室的是法王路易十四,他使筷子的能耐首屈一指,能够用筷子夹玻璃珠!

    及格!

    路易十四于公元1638年出生,现在不到三十岁,正是接受新鲜事物的好年纪,他原本就使用了筷子夹食,当《南华游记》传到欧洲时,他就成为了中华美食的铁粉。

    宫里的大厨,正是南华帝国驻法国使馆里的大厨,被高价雇佣,负责为路易十四烹调中华美食。

    同时,中国餐具也风靡了欧洲,之前欧洲大多数人用的碗碟,常见木制和陶制,但木碗容易腐烂,陶碗不容易洗刷,时间长了当然容易滋生细菌。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漂洋过海来到欧洲的中国餐具,终于开始改变着惨不忍睹的欧洲饮食习惯。最先带来变化的,倒还不是低调的筷子,却是高调的瓷器。中国瓷器质地光滑耐热度高,与食物也不起化学反应,擦洗更是方便容易。于是进入欧洲后,迅速成了健康卫生的代表,自从16世纪起,就持续火遍欧洲贵族宫廷。

    当中华美食在欧洲兴起时,带起中国餐具包括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