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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三百三十六章    狗眼看人低

    以目前的情况看,叶纯知道离这最近的人,恐怕除了颜舞和田吟秋之外就没有其他人了。

    而且田吟秋正好懂得医术,去她那儿,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里离成都还有一百多公里距离,尽管有些远,可叶纯还是扶着猪头马不停蹄的开着刚从机场附近租赁来的一辆二手桑塔纳一路狂奔。

    在路上,为了生怕猪头伤势复发,叶纯特意去诊所买了些止血和消炎的药物。猪头的伤势都是外伤,所以只要止住血的话并不会伤及内脏。

    一路上天色黑漆漆的,这里地处偏僻,所以基础建设肯定不如城市那么发达,路上没有路灯,而叶纯只能靠手机导航前行,所以想要到成都的话不免有些艰难。

    在路上,猪头趁这机会把自己今天发生的经历都一五一十的说给了叶纯听,他这次要在泸州去了一个名叫梵音寺的地方,而偷的宝贝是一个名叫龙骨草的东西。

    对于这个龙骨草,叶纯并没有听过,当然,事实上不光他,就连猪头自己也对这东西摸不着头脑。而他之所以会去偷,原因是听鬼煞说有件东西可以治好他的伤势,所以猪头就趁现在没事来这边偷了。

    一开始,叶纯还对猪头的这种行为报以批评的态度,可最后当听到他这么做完是为了鬼煞后吧,不知怎么的,原本一直压着的怒火和怨气竟随之消失不见了。

    猪头的做法虽然有些鲁莽,可确实是为了鬼煞才这么做的。

    这就是亲情!

    不管对谁来说,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可血月的每个成员都认定彼此是自己的家人,都是从战场上走过来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这么说鬼煞说的那个龙骨草确实能短时间内治好他的内伤了?”

    “对!”

    猪头很肯定的应了声。

    鬼煞本身对医学就很有研究,既然他这么说,那么叶纯自然不会怀疑。

    当然。

    要说去偷,那的确不妥,自己是佣兵又不是贼,天底下没有什么不是钱解决不了的,犯不着去偷。

    “这样,先去田吟秋那儿帮你把伤治好,等好了我再跟你一起去趟泸州。既然是寺庙,那应该好说话。”

    “好!”

    ……

    一路狂奔,期间叶纯没有停下来休息。

    就这样,从黄昏出发,一直到晚上七点多,才终于到了成都市区。

    这是叶纯第二次来这儿了,好久没见颜舞和田吟秋,叶纯倒也有几分想念。

    由于事发突然,再加上一路上光顾着跟猪头说话了,叶纯竟忘了给田吟秋提前打个电话。不过这倒也不错,反正上次他去过颜舞在市区西北桃源山的别墅庄园,因此到了成都地界,便立刻开车去了那边。

    此时。

    颜舞和田吟秋在干什么呢?

    她们,再加上颜曦还有颜家的其他人正在庄园草地那儿举行烧烤晚宴,来庆祝颜老爷子大病初愈,身体康复。

    当然,即便此时独自坐在草地躺椅上品着美酒吃着烤肉呢,颜舞也忘不了念叨下正在远方的小瑾,以及喜欢让他给自己捏脚的叶纯。

    “在想什么呢?”

    须臾。

    当颜舞陷入沉思的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

    谁呢?

    不是颜曦,颜曦现在正在旁边陪着爷爷,也不是田吟秋,而是一个身材高挑,犹如模特穿着白衬衫酒红色西装包臀裙空姐打扮的女人。

    她是谁?

    正是之前跟叶纯有过一面之缘被叶纯救下的那个空姐,陆雨棠。

    陆雨棠是田吟秋的干女儿,也是颜舞的大学同学。

    “没……没事……”

    见陆雨棠过来,颜舞赶紧收拾下沉思的表情,招呼她坐下。

    “你是在想纯哥吧?”

    “汗,雨棠,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称呼他了?还纯哥……怪渗人的……”

    颜舞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

    陆雨棠嘿嘿一笑,喝了口橙汁,道“嘿嘿,我一直这么叫他的,小舞,有机会我陪你去趟沪海,去年他救过我,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去年,也就是叶纯和林梦瑾等人第一次来成都的时候,当时陆雨棠在机场被一个叫文博的富二代骚扰,幸好有叶纯解围彻底解决了这件事自己才摆脱了魔爪。而关于叶纯,即便算起来已经有大半年没见了,可陆雨棠肯定不会忘的。

    “你也想去?”

    “嗯!”

    “那好,等给爷爷庆祝完了,这两天咱们就动身。”

    或许是因为陆雨棠提议的关系,颜舞越想越想去,最后欣然接受并计划在这几天时间里就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