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小说 > 恐怖小说 > 鬼屋夜话 > 第六章 飞来横祸(2)
    “他妈的,早知道他身上只有这么点钱,还不如放过他!”

    “杀都杀了,说这些屁话做啥子?”

    “老子开始就说了,要抢就抢出租车,你怎么骗个摩的来!”

    “你妈卖X,现在的出租车司机都精得很,老子刚才本来等到了几辆出租车,但那些车上面都安装有防护栏,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选了这个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睁大点,看准了对象再上!”

    这两个少年一个名叫林长书,一个名叫焦信光,都只有十七岁。林长书老家在贵州省习水县乡下,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别人私奔了,父亲又长年在外打工,除了春节外,一般都不回家。因此林长书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爷爷奶奶照顾。

    去年,他的父亲林五里用多年打工存下来的几万块钱,加上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了一些,总算从别人手里盘过来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里差一个帮手,林长书又已经初中毕业了,没有事做,于是就打电话让儿子到他开的小店里来帮忙。林长书因为从小到大,很少跟父亲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亲性格不怎么合得来,所以不大愿意。经父亲催了几次后,他才勉强答应来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没放在店里,名义上是来帮忙,其实只是帮倒忙。他经常偷店里的钱,用于上网、抽烟、打台球以及其他个人消费。

    俗话说常走夜路要遇鬼,连偷几次后,终于被父亲发觉了。父子俩吵了几场架后,父亲不再让他到店里干活了,他也乐得什么也不做,整日里东游西逛,虚度光阴。

    焦信光是他打台球时认识的,是四川人。他的情况跟林长书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长书的翻版,也是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护。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长书那样,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点零花钱,他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恶习。年纪轻轻,就已经进了两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条了。

    两人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两人合伙“干大事”的想法,林长书听说是抢劫,开始还有点害怕,但只犹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刚开始,林长书还暗暗为自己设了一条底线,就是只抢不杀,但做了几起案后,他的胆子渐渐变得大了起来,三个月前某个晚上,两人持刀抢劫了一个深夜孤身回家的女人后,又想*对方,因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对方。

    两人犯了案后,为避风头,暂时收手了一段时间。昨晚是两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预定计划,先由林长书将作案对象骗到XX街,与焦信光会合后,两人装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样子,将石向东骗到一段偏僻的马路上后,焦信光假称内急,叫停了摩的,然后两人摸出暗藏在身的水果刀,一阵疯狂乱捅后,结果了石向东的性命。

    但让两人大失所望的是,死者身上只有三十九元钱!

    “好了,废话少说,先把尸体藏起来吧!”焦信光说道。

    他们选择的作案地段,位于驻马店市通往信阳市的公路上,尽管选择的对象有点超出计划,但下手的地点却是完按计划进行的。就在距离杀人现场前面十米远处,公路边上有一个涵洞,他们以前曾开着偷来的自行车到这条公路上兜过风,所以对这一带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知道这个涵洞是个绝佳的藏尸地点,除了过往车辆,一般没人会从这个涵洞经过。

    两人将尸体抬到涵洞边后,为了尽可能延长被害人被人发现和辨明身份的时间,焦信光提议将死者头颅割下,另藏一地。林长书本无多少主意,听他说得有理,自无异议。

    于是焦信光用刀将石向东头颅割下,林长书扒下死者衣服,包好头颅,将尸体扔进阴深深的涵洞里后,两人便开着抢来的摩托车离开了作案现场。

    他们经过一座小桥时,将衣服包着的头颅扔到了桥下水中。回城后,两人将抢来的钱平分后,林长书先回了家,焦信光则开着摩托车去他平日最爱去的一家网吧上网。

    第二天,他们按以前分工那样,由林长书负责销脏。

    林长书知道这事迟早要东窗事发,他先将摩托车的车牌扔了,然后开着摩托车前往一家离父亲租处很远、自己以前也从没去过的一个摩托车修理行卖车。

    修理店的老板怀疑他的摩托车来路不正,本不想买,林长书说:老板你放心,如果是偷的车,我怎么可能有车钥匙呢。车绝对是自己的,只是因为我被老板炒了鱿鱼,已近两个月没有工作了,想离开这个城市,到新疆去打工,所以想处理掉这辆摩托车。修理店的老板又问怎么没有车牌,他说这辆车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二手车,买来时就没有车牌。

    修理店的老板将信将疑,看了车后,故意横挑鼻子竖挑眼,林长书知道对方用意,懒得跟他废话,说道:“你直接开个价吧!”

    “我最多只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