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小说 > 玄幻小说 > 法家高徒 > 一百零八章 知北
    “闹匪了,闹匪了。”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

    在寂静中显得格外的刺耳,几只土狗被瞬间惊醒,不停的对着城东方向狂吠。受这几只土狗的影响,整个城池里的家狗接二连三的发出狂吠之声。

    夜色似亮非亮,还有几分黑暗,靠近城东,正在睡梦中的人被陡然惊醒,一盏盏昏黄的油灯驱散黑暗,寂静中慢慢有了人声,仿佛是一副油墨画,瞬间活了过来。

    听闻城里正在闹匪,大多数人下意识的躲在被窝中瑟瑟发抖,或者是用门栓等结实之物顶住门户,生恐遭受池鱼之殃。

    为什么这么讲呢?

    因为匪徒进城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财粮草,所以多会对城中大户,或者是富裕人家下手,而平民百姓则很少会遭到洗劫。

    所以只要关好门户,别发出太大的声音,一般是不会受到伤害的。

    更有人跪倒在自己神案面前,不停的磕头祈祷,希望神明能够护佑。如果在现世,对这种临时抱佛脚的人,大家定然是嗤之以鼻。

    但是在神道显圣的大大乾,这种事情却是再正常不过。

    信徒为神灵提供信仰和虔诚,而神灵则有护佑信徒不被侵扰的义务。一丝丝肉眼可见的神光从神像上飞起,落在信徒的门户之上,化作一个歪歪曲曲诡异的符号。

    信徒看着门户获得神灵加持,心中顿时长出了一口气,恭敬的谢过神恩,这才重新上榻睡觉。

    这样自扫门前雪,休管别人瓦上霜想法的人不少。

    但是也有例外,几个体型彪悍,身肌肉隆起,好似小豹子一般的男人,顾不得被窝外的寒气湿重,穿上裤子,光着膀子提着哨棒,三步并作两步就冲了出去。

    其他人虽然反应慢上一些,但是不大一会,街上竟然有几十个壮丁,配合着城头的士卒,街上的巡查,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整个知北县都被从睡梦中惊醒,身体强壮的男丁顾不得检查衣冠,衣服搭肩,手持棍棒之物就走上街头,妇孺等老弱则被反复叮嘱,让他们关好门户,藏在隐蔽安之处。但是还有很多人架不住好奇,通过自己家的窗户缝隙,偷偷的打量外面的一举一动。

    “闹匪了,哪里闹匪了。”

    几十个手持棍棒的壮汉聚在一起,互相有了依靠,胆气瞬间壮了不少,抓住大声呼喊的人,有些焦急的问道。

    “这里可是县城,有兵卒护卫,怎么可能闹匪。你如果胡说,不要怪我把你扭送到官府。”

    “就是,如果胆敢胡说,你肯定要挨上一顿板子。”

    “大乾盛世,哪里有什么匪徒。我看你定然是在造谣。”

    也不怪众人紧张,匪徒是重罪,大乾对此更是深恶痛绝。

    在历代刑法基础上,加重量刑。有“轻秦律之所轻,重秦律之所重”的特点,对强盗罪的量刑重于秦律。对没抢到钱的,《大乾律》也要处流刑;对抢到钱的,《大乾律》规定一律处以斩刑。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不合理。强盗固然可恨,但是大乾法律判决实在太重,是严刑峻法,是不可取的。

    事实上不仅是大乾,就是古代,对强盗也是重判重罚。

    古代,抢劫罪叫“强盗罪”,被公认为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历朝历代都是严打的。

    当时虽无“强盗罪”的罪名,但处罚却是免不了的,《秦简·法律答问》载:“群盗赦为庶人,将盗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论,斩左趾为城旦。”斩左脚、在脸上刺字涂墨并服筑城苦役等是秦朝处罚强盗犯的方法。

    唐朝:抢谁都同罪未得手也坐牢

    在以往的法律中,奴婢是视同财产,而不被作为人来看待的。在唐代,强盗犯即使是抢了被视为财产的奴仆,奴仆一样有了良人的“身份”,在对强盗犯的量刑上,是与抢劫杀、伤良人同等的。

    中唐以后,量刑有所加重,不再以抢到财物的多寡来作为量刑的标准,只要犯了强盗罪,处罚就将很严重,不少被处以死刑。

    在《唐律》的基础上,宋朝还另颁布了一系列严惩强盗罪的特别刑事法规,如《窝藏重法》、《重法》、《盗贼重法》等。宋朝不仅对强盗犯处以重刑,对包庇强盗者,处罚也不轻,重者可能被处斩,家中其他成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被发配到偏远地区等。犯强盗罪者,受到的处罚就更重了,本人处斩,没收家产,妻子儿女均被送千里或五百里外州军编管。到宋哲宗时,宋朝的大半地区都成为了重法地。元代时,对犯强盗罪者处罚不轻,曾有这样的规定:除非对强盗,不得施以酷刑。由此可以看出,强盗罪依然是最为严重的,处罚当然不会低。

    可以说,强盗是官府和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城门附近的士兵自然不会听不到,五人成伍,十人成队,不论是正在巡逻的,还是在城门处